2011年5月1日 星期日

參與在職訓練無津貼補助

目前提供職訓生活津貼補助之對象,乃是以符合特定對象,於參加公共職業訓練機構所辦理之全日制訓練(日間上課4小時、每週至少四天、訓練期間滿一個月、一個月訓練時數滿100小時)的失業者為主。

職訓局所屬各職訓中心所辦理的在職進修訓練屬於短期專精訓練,訓練時數不長,且通常於在夜間或假日進行,非上述規定所指的「全日制訓練」,因此無法申請職訓生活津貼補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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